投资政策
   
绵阳市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管理办法(试行)
2017-06-05

       一、目的意义
      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,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,促进重点招商项目加快落地建设。
       二、发放范围
       1.新签约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电子信息、汽车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、食品、化工等全市八大工业产业项目;
       2.新签约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、科技服务、金融、会展、文化创意项目,以及新签约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物流、旅游、健康养老等全市八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项目;
       3.新签约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项目。
       三、服务内容
       绵阳市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实行全市一卡通,为持卡项目提供投资绵阳“七有”精准服务,将优质服务贯穿于项目签约到投产全过程。
       (一)项目管理有台账
       1.建立项目台账。由投资促进部门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、开工预期、联系领导等信息的新签约重点招商项目台账,动态抄告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,提前介入相关审批服务的指导工作。
       2.建立进度台账。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设立绿卡服务室,负责建立项目审批进度台账,实施项目审批动态监管,并通过政务服务网站和投资绵阳网站公示项目审批进度。 
       (二)项目服务有专员
       1.明确项目专员。由市投资促进局、项目承接地(县市区、园区)各明确一名项目专员,负责项目从签约到投产的全程跟踪、联络协调、帮助推动等服务工作。
       2.明确帮办专员。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明确一名帮办专员,负责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过程的帮办协调服务。 
       (三)项目绿卡有通道
       1.建立行政审批绿卡窗口。由市、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以及各园区投资促进服务部门,分别设立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服务窗口,负责集中受理项母行政审批事项;相关职能部门同步设立本部门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服务窗口,负责本部门所有权限范围的接待、受理、协调工作。
       2.建立社会服务绿卡窗口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,指导相关社会化机构建立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服务窗口,负责优先接待持卡人、优先办理相关事项。
       (四)项目咨询有平台
       1.建立咨询预审平台。依托新媒体建立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、相关职能部门、项目公司等人员组成的行政审批咨询平台,提供网上实时答复、网上预审等服务。
       2.建立联合咨询平台。根据新签约重点招商项目台账,及时组织召开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会议,提供联合咨询答复、联合预审等服务。
       (五)项目审批有提速
       项目涉及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权限的,由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帮助协调上级部门限时办结;属于市级及以下审批权限的,优化服务流程,简化审批环节,确保在承诺时限基础上再缩短50%以上。 
       1.优先办理、联合审查。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,确保各项审批事项以及图纸审查、专家评审、勘查设计、质量监督、测绘、验收等服务事项优先办理;不同部门实施的相同技术性审查,应实行联合审查、联合办理。
       2.前置后补、同步审批。涉及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,行政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审批,由并联审批窗口将前置部门办理结果转送后续部门存档;互为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也同步开展审批,由审批部门在审批结论上注明生效条件。
       3.缺席默认、超时默认。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缺席联合审批会议或超时办结,并未及时说明情况的,则默认审批结论为同意,并由缺席或超时部门将审批结论送达并联审批窗口,造成后果由相关部门负责。
       (六)项目会商有机制 
       1.建立市级行政审批协调机制。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提请市并联审批办协调解决,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提请市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协调解决,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。
       2.建立市县两级落地协调机制。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,提请县市区(园区)人民政府(管委会)协调解决,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提请市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协调解决。
       (七)生活服务有便利
       1.就医便利。由市卫计委负责确定持卡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,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专人协调、引导持卡人就医;持卡人享受专家预约、优先就诊、优先检查和优先治疗等医疗健康服务。
       2.就学便利。义务教育阶段就学,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持卡人意愿,每卡每年安排不超过2人入学;普通高中就学,凡具备我市初中阶段学籍的,参加我市中考并按志愿批次录取,每卡每年不超过2人可享受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数线下10分内录取,或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数线下20分内录取的优待。
       3.其他便利。持卡人需要办理落户、出入境、购置房产等方面相关手续的,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优先办理。

 

更多详情请关注附件:

《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重点招商项目“服务绿卡”管理办法(试行)和绵阳市重点企业“服务绿卡”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绵府发【2017】3号)